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,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,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、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人物的必然要求。北京作为首都,必须按照“首善之区”的要求,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。 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。围绕着建立和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制,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,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为人民群众创造生活更方便、办事更快捷、服务更规范的环境。各区县乡党委都要围绕着为群众服务这个中心,更新观念,创新方式,拓宽服务领域。建立起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。要发挥基层党组织、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,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。要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,整合社会资源,构建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机制。健全社会救助政策,提高政府和各种慈善组织的救济能力,领导和组织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性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围绕着维护社会公平,帮助困难群众开展活动。进一步扩大养老、失业、医疗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,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。帮助下岗职工、失地农民、残疾群众等社会困难群体克服困难,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。 |